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于2017年12月28日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旨在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该条例的全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等。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负责等。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等。
第四条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工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机构
第七条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
第三章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等。
web3.0钱包官网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技术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 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四章 施工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负责等。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web3钱包官网。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等。web3钱包官网
第五章 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管理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和验收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进货验收制度,加强对进货渠道的管理,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工程现场。
第六章 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